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6 14:28:00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年应结题项目结题工作。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一、填报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填报注意事项(附件1)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说明文件(附件2)进行填报。
二、工作安排
1、2025年1月17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资金决算审核。
(1)项目负责人在财经综合服务平台中下载项目决算(经费支出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预填写经费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
预算制项目若决算表中“结余数”一列出现负数,应进行预算调整。涉及设备费的预算调整需办理预算调整手续,不涉及设备费的预算调整实行备案制,应做好记录、存档,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2)项目负责人将预填写的项目决算相关材料发送至cjckyjfb@bnu.edu.cn,邮件名称请标注《项目负责人姓名+2024年结题经费决算审核》,财经处审核意见会以邮件形式通知项目负责人/经办人。
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经费决算表(系统填写截图)、决算说明书(电子版文档)。
如有项目转入或有合作单位经费外拨情形的,还需提供加盖原单位或合作单位财务部门公章的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
如有涉及设备费的预算调整,还需提供预算调整表。如合作单位有涉及设备费的预算调整,还需提供加盖合作单位科研或财务部门公章的预算调整表。
2、2025年2月17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结题/成果报告。请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后关注结题报告审核状态,有退回修改意见请及时修改、提交,直至状态变为基金委已审核。
3、2025年2月26日前,项目负责人打印基金委审核通过的纸质版结题报告(不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交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办公室,科研办统一寄送科研院。
联系人:
科研院:刘凝音,010-58800226,liuningyin@bnu.edu.cn
财经处:王予蒙、李春蕾,010-58806328,cjckyjfb@bnu.edu.cn
珠海校区科研办:姜亚莉,010-3683150,jyl@bnu.edu.cn
附件:1.填报注意事项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说明文件
3.预算调整流程
科研院 财经处
珠海校区科研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