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哲学社科规划成果转化后期认定课题申请以及未结项年度课题成果报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7 15:23:14
园区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哲学社科规划课题2023年结项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我校后期认定课题申请以及结项成果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报送范围
(一)成果转化后期认定课题
采取先出成果后认定方式。经市社科联约稿并获市级(含)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市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采纳的政策咨询类成果,经申请后可自动结项。其他被采用或获批示的成果,亦可按程序进行结项。
(二)2023年以前立项未结项年度课题
详细名单见附件4。
二、成果报送程序
成果报送内容和格式要求详见《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规范指引》(附件3)。
(一)成果转化后期认定课题
登录珠海社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s://keti.zhsk.gov.cn/,尚未注册的老师请以实名信息注册,单位选择“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按照“项目申报-发起申报-社科后期认定申报”路径填写提交。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两份,其他材料各一份)。
各有关二级单位须做好本单位申报书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核工作,填写《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二级单位审核表》(附件5)与《申报信息一览表》(附件6),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23年10月16日12:00前提交至木铎楼A301联系人处,作为申报书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依据。
一览表中信息须与申报书信息一致,职称信息不应出现“特聘”字样,所填职称即视为所在单位同意其以该职称申报此项目。
(二)2023年以前立项未结项年度课题
请登录珠海社科项目库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其中“开题报告”栏如有可提交,“结项报告书”栏提交《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报告书》(附件1),“结项成果”栏提交最终成果,注意成果封面和内容中不可出现课题负责人、成员以及单位信息,“结项论文资料”栏提交已刊发论文情况,“结项成果资料”栏提交成果被只能部门采纳情况,“查重报告”栏提交成果查重报告文件。如项目有变更的须在课题期限不少于60日前提交《珠海市社科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三、成果报送时间
请相关课题负责人于2023年10月12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关注学校审核意见。学校审核通过后,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至木铎楼A301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浩宇
电话:3683157
附件:1.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报告书
2.成果转化后期认定课题申请书
3.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规范指引
4.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未结项课题汇总表(截至2023年9月)
5.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二级单位审核表
6.申报信息一览表
校区科研办公室 分校科研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