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确认并推荐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农学会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4 17:22:00
珠海校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表彰奖励、人才举荐等工作水平,高质量开展咨询、评审、评价、评估等业务活动,构建学科覆盖全面、结构合理、人数充足、“信誉、责任、水平”兼具的专家队伍,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农学会决定在已有专家资源基础上,设立统一使用和管理的专家库。现对本单位所属专家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推荐其他符合要求的专家入库,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
(一)推荐标准
1. 政治标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学风道德。学风正派,遵守科研伦理,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记录。企业科技专家所在单位应无失信记录。
3. 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并至少应满足以下2项条件。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二名完成人)。
(3)担任全国学会(或全国性行业协会、联合会等)理事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担任省级科协全委会委员以上职务,或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高级职务,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任职,或为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
(4)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国家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
(5)担任企业科技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拥有重要的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转化,在“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提升我国产业基础能力;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积极投身科学技术普及、国际科技人文交流、科技咨询服务、科技人才举荐等工作。
对于科技成果特别突出的企业科技专家、优秀青年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
4. 年龄和身体情况。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高层次专家一般不超过70周岁;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意愿和能力。
(二)推荐导向
1. 重点推荐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攻坚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基础科学突破和关键核心技术发展的专家。
2. 重点推荐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
3. 注重推荐生物育种、智慧农业等新兴交叉学科的专家,关注现代农业等应用学科的专家。
4. 注重推荐女性专家、45周岁以下青年专家。
(三)推荐流程
1. 专家本人填写《专家信息采集表》(附件1)、《入库信息》(附件2)。
2. 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代表性成果。提交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3. 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政治标准、学风道德、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专家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后方可推荐,对信息不实或不符合保密要求的不得推荐。对于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有关证明材料自行保存备查。
二级单位汇总填写《拟入库专家名单》(附件3);并出具1份政审材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科研申报事项审核备案表》(附件4)
二、入库专家权利及义务
(一)主要权利
参与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农学会牵头组织开展的人才评价、遴选推荐、评优评审等工作,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劳务报酬等。根据评审工作质量,经本人同意后可推荐至中国科协等有关单位作为专家。
(二)主要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客观、公正作出判断并提出意见。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三)个人信息保护
专家个人信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由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农学会专职部门负责使用和维护。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一)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 7日17:00前
(二)电子版材料
《专家信息采集表》(附件1)、《入库信息》(附件2)、《拟入库专家名单》(附件3,电子版及二级单位盖章扫描件)发送邮箱至:91122005053@bnu.edu.cn。
(三)纸质版材料: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科研申报事项审核备案表》(附件4,二级单位签章)送交木铎楼A301科研办公室。
联系人:孙巍
联系电话:0756-3683349
科研办公室:木铎楼A301
附件:1. 专家信息采集表
2. 入库信息
3. 拟入库专家名单
4.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科研申报事项审核备案表
珠海校区科研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