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流程指引
发布时间:2022-06-27 16:33:00
一、申报阶段
1.基金委发布申报公告,科研院下发申报通知(1月)
2.项目申请人按申报指南在线填写申请书(1-3月)
3.各院系科研秘书、科研办、科研院组织多轮形式审查(3月中旬)
4.项目申请人根据形式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3月下旬)
5.院系确认最终版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报送至科研办,科研办汇总报送至科研院(3月下旬)
6.科研院复查确认后报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3月下旬)
二、评审立项
7.基金委组织形式审查、通讯评审、会议评审、批准立项(8月下旬)
8.立项后,项目负责人系统填写项目计划书,报送至科研办,确认后报送科研院,科研院审核盖章后报送基金委(10月)
9.经费下达后,项目负责人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办理立项入账流程
三、中期检查
10.项目负责人每年需线上填报项目进展报告,科研院上报基金委(立项次年1月)
四、结项阶段
11.项目负责人线上填写结题/成果报告及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科研院审核
12.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版材料至科研办,科研办审核后汇总报送至科研院(按项目研究周期每年2-3月)
13.基金委审核通过后下发准予结题通知(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