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单位社科类项目转入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2-06-27 09:42:00
一、转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1. 项目类别
国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社科规划项目、其他省部级或市厅级项目
2. 办理流程
(1)国社科基金项目。在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发起线上申请,并通知转出和转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人审核,无需纸质材料。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下载并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由转出单位签字盖章后,进入珠海校区OA办公系统,依此选择“审批中心”→“珠海校区”→“校区用印”发起用印申请,审批通过后,将变更申请审批表送至校办(木铎楼A906)盖章,最后交至科研办公室(木铎楼A301)。
(3)广东社科规划项目。下载并填写《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之后的办理流程与(2)相同。
(4)其他省部级或市厅级项目。请提前与科研办公室联系人沟通变更事宜,并根据具体主管单位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二、转入北京师范大学
1. 项目类别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2. 办理流程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在管理平台(https://sinoss.moe.edu.cn)发起线上申请,并通知转出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时告知珠海校区科研办公室联系人,无需纸质材料。
(2)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下载并填写《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由转出单位签字盖章后送至科研办公室(木铎楼A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