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14:48:00
园区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2023年度申报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类。申报项目和负责人需符合各类项目申报的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 1.省厅通知中的申报指南及要求),且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人)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 3 项。分校和校区人员均依托校区申报。
二、申报名额
根据高校实际和重点平台项目布局,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名额如下:
1.科研平台: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集成电路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各1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其它科研平台各1项。
2.创新团队项目:我校申报不超过 3 项。
3.重点领域专项:分为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等 4 个重点领域专项,我校申报总数不超过 12 项。
4.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我校申报不超过 12项。
请注意:经费预算据实申报,各类平台和项目最终经费预算标准由专家评审小组审定。
三、申报及立项方式
此次立项采取评审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科研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按照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予以立项;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方式予以立项。
四、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1.有意向申报人员请预先将姓名、性别、手机号码、邮箱信息通过有度或邮箱告知相应联系人,联系人负责开通账号,申报人收到账号和密码,于5月19日后登录系统(http://gdjyky.gdedu.gov.cn),根据类别下载对应的申报书电子版填写。
2.请申报人于5月31日17:00 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 2)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审定,评审结果公布后,由申报人于 6月7日12:00前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1份,签字)至科研办公室(木铎楼A301)。尚未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的申报书请务必点击后(版本号由000变为001)打印。线上和线下申报书版本号务必保持一致。
3.学校统一盖章后,将扫描成PDF文件并发回给申报人,申报人请于2023年6月9日12:00前完成系统填报(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上传)。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科研平台联系人:钱强
电话:0756-3683326 邮箱:qianqiang@bnu.edu.cn
2.创新团队项目和重点领域专项联系人:姜亚莉
电话:0756-3683150 邮箱:jyl@bnu.edu.cn
3.特色创新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联系人:王浩宇
电话:0756-3683157 邮箱:haoyu_wang@bnu.edu.cn
4.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电子邮箱:support@e-plugger.com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度高等学 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
2.2023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
校区科研办 分校科研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