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重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17:07:33
园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党中央赋予深圳的新时代历史使命,为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现面向全国开展2024年度重大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选题
(一)新发展格局下深圳高水平对外开放研究;
(二)深圳优化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研究;
(三)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课题研究申报面向国内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单位须有两名以上核心研究人员(明确一人为首席专家),并全程参与课题研究。
(二)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应在所申报课题的相关领域具有良好专业背景、研究基础和攻关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三)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须根据学科专业及研究专长组成不少于5人的研究团队。
(四)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专著或报告),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三、结项要求
(一)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课题结项须提交不少于10万字的总报告,同时须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成果不少于2项:
1.在省级及以上报纸或CSSCI、北大、社科院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报纸字数不少于2000字,期刊字数不少于8000字);
2.获深圳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省级以上党政信息刊物采用或被副省级以上党政部门政策采纳;
3.出版学术专著。
(三)课题成果须注明“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成果”。
(四)所有课题相关成果必须符合政治要求,并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要求。
四、资助经费
每项中标课题予以研究经费资助40万元。
五、申报流程
1.电子材料
申报人需填写《投标书》(附件1),并于2024年3月21日14:00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91122013054@bnu.edu.cn),以进行资格与形式审查;同时请向学校财务办公室申请《投标书》表五盖章。请注意《投标书》表四经费预算表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2)编制。
2.意识形态审核
各有关二级单位须做好本单位申报书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核工作,填写《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二级单位审核表》(附件3)与《申报信息一览表》(附件4),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24年3月22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木铎楼A301联系人处,作为申报书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依据。
一览表中信息须与申报书信息一致,职称信息不应出现“特聘”字样,所填职称即视为所在单位同意其以该职称申报此项目。
3.纸质材料
资格与形式审查,以及意识形态审核通过后,请于2024年3月22日15:00前提交《投标书》纸质版(一式5份,A4左侧装订成册;首席专家需签字,且表五需已加盖学校财务公章)至木铎楼A301。
联系人:王浩宇
电话:3683157
附件:1. 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重大课题投标书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 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二级单位审核表
4. 申报信息一览表
校区科研办公室 分校科研处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