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6 16:25:00
园区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的要求,近期开展此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定位
1.聚焦国家需求。坚持国家需要、国家站位、国家水准,主要资助对国家发展和文明传承具有长期性、战略性、储备性价值和意义的冷门绝学研究。
2.加强学科建设。着眼推动冷门绝学相关学科长远发展,每年遴选一批研究领域和方向予以重点支持,推动相关学科领域巩固学科发展基础、凝练学科发展方向、优化学科发展布局。
3.扶持学术团队。立足稳定冷门绝学研究队伍、加强中青年人才储备和培养,强化学术团队导向,重点支持依托人文学科研究基地开展长期合作研究的学术团队,推动相关学科领域形成结构合理、代有传承的人才梯队。
4.择优滚动资助。遵循冷门绝学的学科特点和研究规律,倡导“甘坐冷板凳”“十年磨一剑”的治学精神,对获资助的项目建立定期检查评估和动态退出机制,对评估合格的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二、资助领域
本研究专项重点支持对国家发展、文明传承、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或填补空白价值的冷门绝学。主要包括:古文字与出土简牍文献整理和研究,重要历史文化典籍版本收集与整理研究,古代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历史遗存保护研究,石窟寺保护研究,重要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研究,传统村落、历史街区、古老建筑保护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历史研究,方言与地域文化研究等。
三、资助额度
2024年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继续分为学术团队项目和学者个人项目两个类别,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其一申报。学术团队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标准,一般每项资助60-80万元;学者个人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标准,一般每项资助35万元。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学术团队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首席专家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学术影响力;(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研究队伍,包括首席专家1人,研究骨干3—5人;(3)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承担冷门绝学课题或从事其他相关基础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4)研究团队相对稳定,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
3.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科研优势,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选题进行申报。申请人须为课题的实际负责人。
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与已经出版成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本研究专项。
5.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术团队项目;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者个人项目。
五、工作安排
网络申报系统(https://xm.npopss-cn.gov.cn)将于9月1日零时开放,申报人可选择依托珠海校区或依托北京校区申报,申报流程和要点分别如下:
(一)依托珠海校区
尚未注册的申请人需以实名信息注册,单位选择“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请按规定填写申报信息,并于2024年9月3日前完成提交。
单位审核通过后,请于2024年9月5日17:00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八份)至科研办公室(木铎楼A301),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将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按全国社科工作办限额要求择优上报。
(二)依托北京校区
申报人需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填写完毕的申请书电子版上传到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纵向项目申请”模块(进入后需点击选择“依托北京校区申报”)的项目文档中,并完善其他相关信息(申报指南处可上传空白文档),用章信息中申请科研院章、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章、校章及校长章。
该专项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校内遴选,择优报送。校内遴选结束后会对遴选通过的线上申请集中操作。
校内遴选通过后,需于2024年9月10日17:00前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签字、盖章完整的《申请书》电子版,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尚未注册的申请人需以实名信息注册,单位选择“北京师范大学”。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和申报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本研究专项实施分类管理。学术团队项目不明确限定研究周期,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动态退出”的管理机制,一般立项后3年内检查评估一次,重点评估学术团队在课题研究、学科建设、学术交流、队伍建设特别是青年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成效,评估合格的予以滚动资助,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助;学者个人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5年,允许个别研究难度较大的项目适当延期。
联系人:王浩宇
电话:3683157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请书(学术团队项目)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请书(学者个人项目)
校区科研办公室 分校科研处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