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2 15:36:00
园区各单位:
根据《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办法》,珠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发布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的公告,公告链接:http://www.zhast.com.cn/tzgg/202310/t20231026_58928348.html。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须在珠海市举办,由在珠海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创新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及相关为科技创新提供服务的主体(不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负责申报,并作为项目主办或承办单位之一。同一项目如果有多个主办或承办单位,只受理一家牵头单位的申报。
二、资助类别及标准
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分为永久性落地项目和非永久性举办项目两类:
(一)永久性落地项目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第二档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第三档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非永久性举办项目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第二档最高不超过60万元、第三档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立项项目给予资助的具体金额,不超过该项目资助档次最高资助标准,同时不超过该项目经费决算总额的50%,并根据财政年度下达的专项资金总额、资助的项目总量、产业结合度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综合核算确定。
三、申报时间
全年接受项目申报,集中立项评审。本次申报,从申报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接受申报单位拟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举办的项目申报材料。请申请人最晚于2023年11月27日12:00前在系统上提交最终的申报材料。
四、申报流程
项目通过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珠财扶助”(https://113.106.103.75/#/home),登录后选择“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项目通过资格审查后,项目负责人按申报要求在申报系统中打印生成申报书,签字盖章并装订成册(申报书与附件材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在2023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评审办。
已有平台账号的老师可直接登录系统填报;尚未开通账号的老师需首先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身份认证才能登录平台,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4。
五、联系方式
科研办联系人:姜亚莉,0756-3683150,jyl@bnu.edu.cn
市科协联系人:杨老师,0756-3330111,zhsgdxsxm@163.com
附件1-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办法
附件2-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3-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评审内容说明
附件4-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平台申报流程指引
校区科研办公室 分校科研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