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北京师范大学科研院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研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6 15:12:06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学校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研创新能力提升,支撑学科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2年度科研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具有良好科研基础和转化应用潜力的应用型科研成果开展转化培育,包括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技术融合、集成创新等科研成果转化培育活动,以促进有效转化应用或提升转化应用效益。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方向,有利于支撑学校科研创新和学科发展;
2.项目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转化应用前景,需要开展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技术融合、集成创新等科研成果转化培育活动,能够促进有效转化应用或提升转化应用效益;
3.项目团队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转化应用能力,具备一定的实施条件;
4.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正式在编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5.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2项(含)以上本类型项目。
三、申报和评选方式
1.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项目申报书,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后,提交项目申报书至科研院,原则上每个二级单位申报本项目数不超过2项。
2.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选项目。
3.学校对拟选项目进行研究审定,确定入选项目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支持。
四、支持方式
由学校对立项项目予以专项经费支持,用于开展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技术融合、集成创新等科研成果转化培育活动。本年度拟资助项目不超过8项,单个项目支持一般不高于60万元。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一年。
五、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按要求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经申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cq@bnu.edu.cn(邮件主题以“院系+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方式命名),纸质版材料须由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科研院(京师大厦1101)。
3.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徐老师
电话:15901377906、13581583924
地点:京师大厦1101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项目申报书
科研院
2022年12月3日
特别提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相关项目负责人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科研院通知要求报送申请至科研院,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至珠海校区科研办公室孔猛老师邮箱:kongmeng@bnu.edu.cn(邮件主题以“院系+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方式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