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6 14:56:00
校区各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
2. 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机构或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3.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
4.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
5. 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
申请人可通过汇总链接(https://www.cnaf.cn/fund_work_detail/4483.html)点击进入对应的申报指南了解具体要求。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意向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于2025年4月27日前通过邮件(91122013054@bnu.edu.cn)提交申报意向,具体包含申请人姓名、所在院系、联系电话、拟申报项目类别等。申报意向通过学校审核后,可正式开启项目论证申报工作。
2.材料提交
申报主体为单位的项目,须依托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进行申报。若申报数量超出限额,将组织校内遴选,择优报送,具体实施方案将另行通知。申报意向通过学校审核且申报材料通过校内遴选后,可向联系人获取单位账号。请在2025年6月15日前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点击“项目申报”进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对应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材料列表详见对应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获取单位账号后,请务必不要更改单位信息和账号信息。
申报主体为个人的项目,申报时间于2025年6月15日截止。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点击“项目申报”进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对应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尚未注册的老师请点击“申报主体注册”并选择“个人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联系人:王浩宇
电话:0756-3683157
校区科研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