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11:25:00
校区各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发布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教育考试研究”“终身教育体系研究”“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等5个专项申报公告。
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专项均为省部级项目,不设申报限额。
2.各专项均通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申报。尚未注册的老师请先以实名信息进行注册,单位选择“北京师范大学”。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以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专项。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于2025年4月28日零时至5月30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整本扫描为一个PDF文档,与PDF版《活页》一并提交申报系统。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电子版《申请书》请于2025年5月22日前发送至91122013054@bnu.edu.cn,请关注反馈意见,及时完成线上、线下修改。形式审核通过后科研院将统一进行纸质版打印和单位盖章,扫描后由珠海校区科研办分发至对应申请人,申请人务必于5月29日前完成扫描版系统提交。
5.其他申报要求在全国教科规划办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2.jsp?infoid=1335254343701173&location=TZGG)查阅。
联系人:王浩宇
电话:3683157
附件:1.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就业
2.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教育法治
3.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教育考试
4.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研究生教育
5.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终身教育
6.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校区科研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