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等学校科研项目——服务“百千万工程”重点领域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9 12:14:00
校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提升百校联百县助力“百千万工程”行动(简称“双百行动”)校地合作效能,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现就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项目中的服务“百千万工程”重点领域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围绕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研究“百千万工程”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双百行动”结对县域急需解决的重点需求为导向,推进县域产业发展、城乡规划建设服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的研究,重点支持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特色产业培育、农业现代化、产业链延伸,城乡布局规划和镇村文旅规划、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的研究,推进县域高质量发展和城乡区域均衡协调发展,推动“百千万工程”不断取得新突破。
前期省“双百行动”专班办公室面向省内各有关县(市、区)征集重点难点需求,梳理形成了县域重点需求清单(详见附件 1),鼓励各高校以县域重点需求清单为重要参考和选题导向,结合自身学科优势与研究基础,针对清单中的需求进行科学凝练、深化细化、跨域整合等,自主确定符合立项要求的科研项目进行申报,需求清单中涉及多学科、多领域的,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负责人联合申报。各高校也可围绕“百千万工程”重点领域其他需求自主选题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高级职称,在所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负责人要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领域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项目选题。
2.此通知为“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https://kyb.bnuzh.edu.cn/tzgg/sbtz/5eb009c4084a480fb6a9bc3d8346b0de.htm)的补充通知,作为后者“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项目”的子类别之一,不占用其他类别的限额。
请注意每个负责人限报1项平台或项目(限两个通知所涉类别),承担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限两个通知所涉及类别,包括在研与新申报)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或平台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请所有本次申报主持和参与人员如实完成自我核查,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出,后果自负。
3.申报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具有对重大项目开展研究必备的平台、设备及其它各种条件。项目的申报以课题的方式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应由3名及以上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组成,各项目组成员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科研项目。申报项目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研究。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4.学校要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特别要严把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的政治关,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涉及科技伦理的项目,需通过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简易程序审查,并获得审查批准的批件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及立项方式
此次立项按照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予以立项。我校限报4项,若超出限额,将组织校内遴选,择优报送。
四、资助经费
此次申报的科研平台及项目,由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学校以个人或机构科研启动费形式进行资助。
五、有关要求
1. 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本通知及有关规定,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2.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 申报工作。学校要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争议。学校审核前应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已妥善协调处理的项目方可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评审或认定。
3.各高校要加强对已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考核、验收和评估工作。省教育厅将于2027年 6月对本次立项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六、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1.有意向申报人员请预先将姓名、性别、手机号码、邮箱信息通过有度或邮箱告知相应类别的联系人,联系人负责开通账号,申报人收到账号和密码,于6月9日上午9点后登录系统(https://gdjyky.gds.edu.cn),根据类别下载对应的申报书电子版填写。
2.请申报人于6月23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审定,评审结果公布后,由申报人于7月3日10:00前提交纸质版申报书(签字)至科研办公室(木铎楼 A301),科研办公室将负责进行材料盖章。申报人收到签字盖章证明页面扫描件后,须在7月7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浩宇
电话:0756-3683157,邮箱:haoyu_wang@bnu.edu.cn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电子邮箱:support@e-plugger.com
科研办公室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