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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通知公告/ 申报通知

关于填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10:27:00

园区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已启动。请项目负责人尽快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批准通知书》及基金委发的“填写项目计划书”邮件等相关要求,填写项目计划书。

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提交时间若基金委的通知邮件有特殊要求,以基金委的通知时间为准;否则按以下时间执行。

1.10月4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计划书,科研院审核。

2.10月10日前,基金委退回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项目负责人修改并再次在线提交计划书,科研院审核。

3.10月14日11:00前,通过基金委审核后,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版计划书,并在项目负责人承诺栏签字。[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装订。且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一份装订在一份计划书之后,另一份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单独提交(不装订)。电子版和纸质版计划书内容应一致。]计划书交至珠海校区科研办公室,统一报送科研院。

注意:计划书通过基金委审核后状态变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方可打印。

4、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签章及依托单位公章将由科研院集中加盖,申请人无需自行办理。

二、相关要求

(一)计划书

1、修改意见部分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等重大重点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预算制》(附件2)。

2、预算部分

预算制项目: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等的有关要求,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实事求是编制项目预算。(预算说明书请下载基金系统的模板填写)

① 科目:直接费用应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个类别填报,每个类别结合科研任务按支出用途进行说明。(各科目经费额度不得超过申请书额度)

②设备费:填报时,对单价≥50万元的设备详细说明,对单价<50万元的设备费用分类说明。

③ 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资金外拨情况、自筹资金进行必要说明。

(二)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即申请书最后两页,双面打印,两份)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本人应在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上签字。

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应与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应附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和所承担的研究工作。

(三)合作协议(仅有合作单位且外拨资金的需要)

根据基金委相关规定,如项目有合作单位,且约定外拨合作研究资金,项目负责人应与合作单位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合作研究协议可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协)作任务书模板》(附件4)。 预算制项目的间接费用核定标准: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30%。对于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的预算制项目的间接费用核定标准: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60%(申请代码A)。

注意:项目计划书填报期间,合作研究协议签订流程请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协议签订操作指南》(附件5)。

三、联系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苗旭  电话:010-58806037  邮箱:miaoxu@bnu.edu.cn

校区科研办联系人:姜亚莉  电话:0756-3683150  邮箱:jyl@bnu.edu.cn

附件:

附件1《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包干制》

附件2《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预算制》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

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协)作任务书模板》

附件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协议签订操作指南》

附件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办公室    

2022年 9月14日

  • 附件1-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包干制.docx
  • 附件2-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预算制.docx
  •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docx
  • 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协)作任务书模板.doc
  • 附件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协议签订操作指南.docx
  • 附件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x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木铎楼A301

电话:0756-3683732 邮编:51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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