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9 08:45:00
园区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已启动。请项目负责人尽快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批准通知书》及基金委发的“填写项目计划书”邮件等相关要求,填写项目计划书。
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提交时间若基金委的通知邮件有特殊要求,以基金委的通知时间为准;否则按以下时间执行。
1.9月4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计划书,科研院审核。
2.9月11日前,基金委退回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项目负责人修改并再次在线提交计划书,科研院审核。
3.9月15日12:00前,通过基金委审核后,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版计划书,并与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一起按下图方式装订。材料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交至珠海校区科研办公室,科研办统一报送科研院。
注意:计划书通过基金委审核后状态变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方可打印。
4、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签章及依托单位公章将由科研院集中加盖,申请人无需自行办理。
二、相关要求
(一)计划书
1、修改意见部分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预算制》(附件2)。
2、预算部分
预算制项目: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等的有关要求,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实事求是编制项目预算。(预算说明书请下载基金系统的模板填写)
①科目:直接费用应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个类别填报,每个类别结合科研任务按支出用途进行说明。(直接费用各科目均无比例限制,各科目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申请书各科目金额)
②设备费:填报时,对单价≥50万元的设备详细说明,对单价<50万元的设备费用分类说明。
③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资金外拨情况、自筹资金进行必要说明。
(二)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即申请书最后两页,双面打印,两份)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本人应在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上签字,原则上须为手签字。
如有合作单位,请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后提交。合作单位公章应与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应附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和所承担的研究工作。
(三)合作协议(仅有合作单位且外拨资金的需要)
根据基金委相关规定,如项目有合作单位,且约定外拨合作研究资金,项目负责人应与合作单位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合作研究协议可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协)作任务书模板》(附件4)。
[注意:若不拨付间接经费,合作研究协议“五、经费支付方式及使用”中“间接经费______元或_____%”请写“0”,请勿空着。]
预算制项目的间接费用核定标准: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30%。对于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的预算制项目的间接费用核定标准: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60%(申请代码A01-A06)。
[注意:项目计划书填报期间,合作研究协议签订流程请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协议签订操作指南》(附件5)。]
三、联系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刘凝音 电话:010-58800226 邮箱:liuningyin@bnu.edu.cn
校区科研办联系人:姜亚莉 电话:0756-3683150 邮箱:jyl@bnu.edu.cn
附件:1.《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包干制》
2.《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预算制》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协)作任务书模板》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协议签订操作指南》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