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16:05:38
园区各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指南链接为https://www.cnaf.cn/guide.html。其中,
(一)美术创作资助项目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个人,项目申报于2023年6月15日截止。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点击浮动窗口进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对应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尚未注册的老师请点击“申报主体注册”并选择“个人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二)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单位,因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注册时间尚不满足申报条件,可以依托北京师范大学进行申报。项目申报于2023年6月15日截止。请提前向联系人获取单位账号。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点击浮动窗口进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对应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材料列表详见对应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获取单位账号后,请务必不要更改单位信息和账号密码。
联系人:王浩宇
电 话:0756-3683157
校区科研办公室 分校科研处
202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