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审计署2023至2024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16:39:14
园区各单位:
近日,审计署公开发布2023至2024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的申报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
根据以下选题方向自行设计课题名称: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治理与审计研究
主要研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问题及其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治理的重点;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的表现、特征和影响;审计如何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治理中发挥作用等。
(二)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及其审计研究
主要研究: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现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政府投资基金作用的发挥及其影响因素;如何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审计如何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有效发挥作用等。
(三)地方政府债务合并监管与审计研究
主要研究:地方政府债务合并监管的要求和关键;如何提升地方政府债务合并监管的效果;审计如何在地方政府债务合并监管中发挥作用;地方政府债务合并监管下的审计等。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拥有组织、领导课题研究的能力;
(三)一项课题只能有一个课题负责人;
(四)一个课题负责人每年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过去负责的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已结项,在以往任何课题申报和研究中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课题数合计限1项;申请课题组成员构成上要注意做好高等院校与审计机关以及高等院校之间的结合。
其他要求详见《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管理规定》(附件1)。
三、申报流程
(一)电子材料
申报人请填写《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23年3月26日前提交至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审计署课题申报”字样。之后请关注反馈的形式审核意见,及时完成修改和调整。
(二)纸质材料
形式审核通过后,请于2023年3月28日14:00前提交《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纸质版(一式11份)至科研办公室(木铎楼A301),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浩宇
电话:3683157
邮箱:91122013054@bnu.edu.cn
附件:1.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管理规定
2.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
校区科研办公室 分校科研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