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 17:17:00
园区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要求,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和委托研究工作现已开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申报人要求
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每个单位推荐项目不能超过2项,若申报超出限额,将组织校内遴选,择优推荐。
2.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流程
(一)电子材料
申报人需根据通知要求和填写说明填写《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同时将申报课题信息填入《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上电子材料请于2023年12月24 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将进行形式审核,若申报数量超出限额,还将组织专家组进行校内遴选,审核意见和遴选结果将及时通知各申报人及所在单位。
(二)意识形态审核
各有关二级单位须做好本单位申报书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核工作,填写《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二级单位审核表》(附件4)与《申报信息一览表》(附件5)并签字盖章。请于2023年12月29日12:00前提交至木铎楼A301联系人处,作为申报书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依据。
一览表中信息须与申报书信息一致,职称信息不应出现“特聘”字样,所填职称即视为所在单位同意其以该职称申报此项目。
(三)纸质材料
学校审核通过后,须打印最终版申报书(一式6份),完成签字,并于2024年1月2日16:00前提交至科研办公室(木铎楼A301)。
以上时间安排若因学校元旦放假安排需做调整,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浩宇
电话:0756-3683157
邮箱:haoyu_wang@bnu.edu.cn
附件:1.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
2.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
3.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4.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二级单位审核表
5.申报信息一览表
校区科研办公室 分校科研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