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2025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9 15:11:00
校区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及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粤科规范字〔2024〕5号)和《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管理细则》等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推动项目更好执行,现将2025年度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有关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和内容
(一)填报对象:在项目执行期内(包含项目延期)尚未验收的省基金项目。
已提交验收申请书并已获得省基金委受理和已正式提出终止申请的项目,无需填报2025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二)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内容:
1、项目实施进展(填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进展情况)
2、经费支出情况(填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支出的数据)
3、取得的成果情况(填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二、项目负责人事项
(一)填报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通过“过程管理—绩效跟踪管理—填写执行情况报告”模块进行在线填报,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报操作指引请见附件1。
(二)提交时间: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2月6日(星期五)17:00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至依托单位审核。正值寒假期间,建议项目负责人尽早提交,提交后请有度或电话告知科研办联系人及时审核。
(三)注意事项:
1. 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提交的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2. 项目产出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请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中。对未按要求填报、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我委将给予提醒、责令整改等处理。
三、依托单位事项
(一)组织事项:依托单位须按照本通知组织项目负责人填报,认真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对发现问题的报告及时整改。
(二)审核流程: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通过“过程管理—绩效跟踪管理—执行情况报告管理”模块在线审核功能(审核要点见附件2)对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的须退回,要求项目负责人修改后重新审核,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审核操作指引请见附件3。
(三)提交时间:于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17:00时前完成本单位所有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审核并提交至省科技厅。
(四)注意事项:对未按规定组织、审核、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单位,省基金委将给予提醒、责令整改等处理。
未于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17:00时前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项目,将按有关规定启动强制终止程序。
四、联系方式
省基金委联系人:黄老师 020-87567850
倪老师 020-87567803
科研办联系人:姜亚莉 0756-3683150
科研办公室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