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6 15:00:00
校区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6〕29号)要求,本年度申报工作启动,现将我校相关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除专项任务项目外,不设课题指南,设重点研究方向。申请人应聚焦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这一任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将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鼓励采取学科交叉融合的方式,围绕相关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一)重点研究方向
1.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运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资源,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研究、学理化阐释,阐发其中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着力揭示科学体系、真理内涵、实践伟力、历史贡献和世界意义。
2.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立足中国国情,突出问题导向,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题,开展对伟大实践的系统性总结和学理性提炼,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
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研究。深化“两个结合”,坚持文化主体性,把握中华文明具有的突出特性,开展中国历史文化研究,加强对史料文献的整理和研究,鼓励基础研究和冷门绝学长期积累。
4.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和国际传播研究。坚持研究与普及并重,推进研究成果的通俗化大众化表达。立足世界文明演进历程和人类社会发展走向,推动文明交流互鉴,拓展中国学术国际视野和国际影响力。
5.新兴学科领域前沿问题研究。聚焦前沿学科交叉领域,强化跨学科理论创新,推进前瞻性理论建构。顺应数智时代发展,探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变革,推动数据驱动与人机协同深入融合,着力提升我国在新兴前沿领域的学术原创能力。
6.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问题研究。立足各学科基础知识体系,深入研究阐释各学科学术发展历程中的基础理论、核心范畴、基本命题和经典议题,强化对学科发展史、研究方法论和学术思想史的创新研究,夯实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理论根基。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其中,间接经费请按照40%比例编制。
(三)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共党史党建学;3.纪检监察学;4.公安学;5.哲学;6.理论经济学;7.应用经济学;8.法学;9.政治学;10.社会学;11.民族学;12.教育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中国语言文学;16.外国语言文学;17.新闻传播学;18.考古学;19.中国史;20.世界史;21.艺术学;22.管理科学与工程;23.工商管理学;24.农林经济管理;25.公共管理学;26.信息资源管理;27.国家安全学;28.设计学;29.区域国别学。
(四)申报限额
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本年度共限项推荐80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高校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请评审书》(模板及填报要求在申报系统下载: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2.各二级单位对申请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组织评议后按两类项目分别进行推荐排序(不得出现并列排序),并将符合申报条件和单位拟推荐的项目信息填写到《汇总表(规划基金项目)》(附件1)、《汇总表(青年基金项目)》(附件2)。
3.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28日(含)前提交以下材料至联系人邮箱,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1)《汇总表》(附件1、附件2)Excel版;
(2)《汇总表》(附件1、附件2)扫描件(需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单位印章);
(3)全部申报项目《申请评审书》电子版(以“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学院-申报人姓名”命名);
4.学校将组织审核,并按照教育部要求的推荐限额对申请项目进行校内遴选。
5.通过审核并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学校将按程序组织开展网络申报。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在网络申报阶段不得擅自变更所属一级学科、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等关键事项。网络申报的其他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高质量组织完成申报工作,公平、合理确定各项目推荐排序,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切实推荐出符合申报要求、高质量、有竞争力的项目。
2.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3.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联系人:王浩宇
电 话:3683157
邮 箱:91122013054@bnu.edu.cn
科研办公室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