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3 15:23:00
园区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及以前立项项目以及部分2021年立项项目研究期已届满,按照“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指引”(附件1)的要求,现将本次拟结项课题(见附件2)的结题事项安排如下(研究期未满的2021年度课题如已完成也可提前结项):
一、12月3日前,项目负责人向科研处提出项目验收或鉴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内容和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注:1、负责人须向财务处通过OA流程“会计资料借用查阅及复印申请单”申请提供经费使用明细表,据此填写结题鉴定申请书中的项目经费决算表并盖财务处公章。2、相关材料模板可在通知附件中查询使用,若未提供模板则按实际情况填写即可。2、如有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8)也一并提交。)
二、12月10日前,科研处依据项目的申报书,对项目验收(鉴定)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所提供的成果形式和数量符合申报书要求的,方可进入验收(鉴定)环节。
三、12月30日前,科研处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验收(鉴定)或通讯验收(鉴定)。
如达到申报书规定要求,并符合免于鉴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可申请免于鉴定,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王老师 0756-3683157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指引
2、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拟结项汇总表
3、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报告
4、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
5、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材料格式要求
6、开题相关表格
7、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8、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校区科研办公室 分校科研处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