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09:23:13
园区各有关单位: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发布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系统
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尚未注册的老师请以实名信息注册,单位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二)申报流程
1.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自行申请并加盖财务部门公章,并最晚于2023年6月28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
2.电子版申请书请通过邮件(haoyu_wang@bnu.edu.cn)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无需装订)请交至校区科研办公室(木铎楼A301)。
3.申请书经统一审核并加盖学校和科研办公室公章后,其扫描件将传回给对应申报人,申报人须于2023年7月5日17:00前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将被视为无效申请。逾期系统关闭,无法受理。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2.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3年10月公示。
国家语委联系方式:010-66092238 66096726
keyanban@moe.edu.cn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罗老师 13554039146
校区科研办联系人:王浩宇 0756-3683157
附件: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
校区科研办公室 分校科研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