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15:46:00
园区各单位:
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申报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教育新的贡献,产出有效引领教育思想创新和教育发展改革的研究成果,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和教育科学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四个研究专题: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题
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的重要论述开展研究。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
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三)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研究专题
重点围绕教育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探索、服务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
(四)高等教育科学专题
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数量
四个专题面向所有高校。每所学校申报数量存在上限,若超出限额,将组织校内遴选,择优上报。
(二)申报要求
课题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4.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5.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意向
各单位请提前汇总申报意向,并于2023年5月14日前发至邮箱haoyu_wang@bnu.edu.cn。意向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手机号码、邮箱、所在单位、申报专题。邮件主题请注明“XX单位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意向”字样。申报意向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申报,具体依托单位等信息请参照后续通知。
(二)申报系统
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gdjyky.gdedu.gov.cn),科研办将为通过意向审核的申请人开通账号,已有账号的申请人可使用原账号登录。
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在申报系统首页下方扫描“易普客服”二维码进入在线技术服务咨询,或致电400-800-1636咨询。技术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申报流程
1. 登录系统后,请根据类别下载对应的申报书电子版填写。各二级单位请于2023年6月1日前汇总本单位申报书并发送至邮箱haoyu_wang@bn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注单位名称和“高等教育专项申报书”字样。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审定上报名单。
2. 通过学校遴选后,请于2023年6月7日12:00前提交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份,签字)至科研办公室(木铎楼A301)。尚未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的申报书请务必点击后(版本号由000变为001)打印。线上和线下申报书版本号务必保持一致。
3. 学校统一盖章后,将扫描成PDF文件并发回给申报人,申报人请于2023年6月9日12:00前完成系统填报(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上传)。
联系人:王浩宇
电 话:0756-3683157
邮 箱:haoyu_wang@bnu.edu.cn
校区科研办公室 分校科研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