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5 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7 14:28:00
校区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第 28 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发挥教育系统教育科研和人才优势,加强“十四五”期间党建理论和实践研究,积极推进党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5 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设重点课题和自选课题,重点课题采用定向委托方式确定课题负责单位。自选课题面向省内各大中小学校从事党建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基层一线党务工作者进行申报。党建研究课题作为专项,纳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统一按照《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要求管理。
二、申报名额
自选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课题不超过 2 项。以省委教育工委设立的党建研究基地、党建研究会、统战研究会名义申报的,可单独申报课题不超过 1 项,不列入学校指标限额。采用定向委托的重点课题不列入所在单位指标限额。
三、申报要求
1.党建研究课题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党建工作基础性、深层次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和解决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2.申报负责人为党建研究专家或基层一线专兼职党务干部,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良好的保障条件。申报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在课题研究周期内应能保障充足的研究时间。申报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具备支持课题开展研究的条件和政策。
3.申报负责人根据课题指南(附件 1)中选择研究课题,可结合实际自拟题目,但需符合课题指南中的研究方向。申报课题需以问题为导向,遵照引领性与科学性、实践性与学术性、时效性与实操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研究。
4.申报课题要重视不同类别学校、不同身份人员的交叉与组合。鼓励跨学校、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与党建研究和业务管理工作部门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的标志性成果。
5.课题研究要注重时效性。研究时间一般为 1 年,一般以研究报告、标准体系、论文、专著等作为主要成果形式。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按时高质量完成。
6.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 1 个课题,且凡未完成广东省教育厅立项的其他人文社科类科研课题和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把关审核。
7.课题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以某个方面问题为导向。可根据各建议选题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研究,研究成果应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所有课题经专家分类匿名评审后予以确定。
四、项目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无经费支持,为鼓励申报,学校党委拟对立项课题提供每项5000元的配套经费。申报书中经费预算表请按总额5000元填写,经费保障说明可填写“学校党委资助”。
五、申报程序
(一)电子材料
课题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5 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书(A 表)》《2025 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评审书(B 表)》《2025 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见附件 2、附件 3、附件4),并于2025年5月11日前以邮件形式(91122013054@bnu.edu.cn)提交。
以省委教育工委设立的党建研究基地、党建研究会、统战研究会名义申报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电子材料一起提交。
(二)审核推荐
科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与形式审核。若申报数量超出限额,将组织校内遴选,择优报送。相关单位收到申报名单和材料后,须最好意识形态审核工作。
(三)纸质材料
学校审核通过后,请于2025年5月16日前提交纸质版申报书(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完成签字,无需装订)至科研办公室(木铎楼A301)。
联系人:王浩宇
电话:3683157
附件:1. 2025 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选题指南
2. 2025 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书(A 表)
3. 2025 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评审书(B 表)
4. 2025 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
科研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