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5 10:31:07
校内有关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2020年立项项目以及部分重点项目研究期已届满,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8至2020年度未结项课题(见附件2)结题事项安排如下(研究期未满的2020和2021年度课题如已完成也可提前结项):
一、12月3日前,项目负责人向科研处提出项目验收或鉴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结题验收报告(按类别填写附件3或附件4)和相关佐证材料。(注:1、负责人须向财务处通过OA流程“会计资料借用查阅及复印申请单”申请提供经费使用明细表,据此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并盖财务处公章。2、如有开题报告和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也一并提交。)
二、12月10日前,科研处依据项目的申报书,对项目验收(鉴定)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所提供的成果形式和数量符合申报书要求的,方可进入验收(鉴定)环节。
三、12月30日前,科研处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验收(鉴定)或通讯验收(鉴定)。
人文社科类项目如达到申报书规定要求,并符合同类型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社科项目免于鉴定的要求,可申请免于鉴定,并提交相关材料。
自然科学类项目联系人:姜老师 0756-3683150
人文社科类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0756-3683157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2、“创新强校”科研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
3、“创新强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自然科学)
4、“创新强校”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人文社会科学)
校区科研办公室 分校科研处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