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6 10:41:00
园区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通知,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珠海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2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拟立项100项,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1.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
2.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和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成果;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4.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5.申报成果为近3年(2020年6月30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须先在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再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进行填报,人事关系在珠海分校的老师须提前发送姓名、工号和申报立项所依托珠海校区单位(具体到中心、院系)信息至珠海校区联系人,以便在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加入对应单位信息以供选择:
1.即日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从“数字京师”-“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纵向项目申请”选择“依托北京校区申报”端口填写相关信息。申报指南链接可填写https://www.sinoss.net/c/2023-06-13/633523.shtml。(1)请下载《2023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2)上传PDF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30M);(3)请于6月25日前在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提起申请,所在单位相关人员须尽快完成审核;(4)由于限项申报,请于6月30日前确保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达到“学校通过”状态,科研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报送。
2.择优报送的项目,科研院将联系负责人从教育部系统(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
3.本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1份在线打印的《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及1份申报成果至科研院。
北京校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昀赟,yangyunyun@bnu.edu.cn,010-58804046;
珠海校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浩宇,91122013054@bnu.edu.cn,0756-3683157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和盖章的《申请书》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附件:1.《2023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2. 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校区科研办公室 分校科研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