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15:20:00
园区各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指南汇总链接为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986.html。其中包括:
1.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
2. 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机构或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3.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
4.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
5. 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
申报主体为个人的项目,申报时间于2024年6月15日截止。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点击“项目申报”进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对应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尚未注册的老师请点击“申报主体注册”并选择“个人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申报主体为单位的项目,可以依托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于2024年6月15日截止。请提前向联系人获取单位账号。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点击“项目申报”进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对应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材料列表详见对应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获取单位账号后,请务必不要更改单位信息和账号信息。
联系人:王浩宇
电话:0756-3683157
校区科研办公室 分校科研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