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6 10:45:51
校区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简称《通告》)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珠海校区(引进人员、派驻人员、博士后)将以北京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1.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 非集中接收期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其官网“通知通告”、“项目指南”栏目公布。请申请人至少在申报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提交,并务必联系科研院审核提交。提醒: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变化
根据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申请规定,提醒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2023年度采用新的简历模板,申请人勿使用2022年简历,须重新填写。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限项调整: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的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注: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3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3.优青、杰青项目与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
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在同层次以及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统筹(联合限项):
(1)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和“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科学仪器方向)项目总数合计限1项。
5.《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于2023年1月11日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具体改革举措详见《指南》。
三、申报工作安排
1.申请人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提交申请书,并上传有关附件。
珠海校区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珠海校区科研办联系人开通申请账号,并保证申请账号所用电子邮箱畅通有效。
2.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申请书填写及提交(3月6日前)
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及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书,并上传要求的附件材料。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申请书。
第二阶段:二级单位初审(3月10日前)
二级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初审,提出针对性意见,申请人进行修改、完善、再次提交。
二级单位将签字盖章版《2023年度依托单位项目申请承诺书》(附件1)和《2023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附件2)报送科研办公室。
第三阶段:学校审查、上报(3月18日前)
科研院对通过二级单位初审的项目再次进行形式审查,汇总上报。
考虑到全校工作进度安排,特别是国家基金信息系统的关闭时间要求,请申请人务必按时提交。
四、联系电话及有关网址
1. 北师大联系人:
北京校区:
刘凝音 ,010-58800226,liuningyin@bnu.edu.cn
林小鹃, 010-58807807,linxiaojuan@bnu.edu.cn
珠海校区:
姜亚莉,0756-3683150,jyl@bnu.edu.cn
石文,0756-3621082,shiwen@bnu.edu.cn
2. 基金委网址:http://www.nsfc.gov.cn
3. 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邮箱:support@nsfc.gov.cn
科研院
珠海校区科研办公室
2023年1月15日